1.目的
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所屬營運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之目的制定本政策及實施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並不斷進行維持和改善。
2.範圍
本政策及個人資料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鑫隆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等作業之相關單位及人員為範圍。
3.依據
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BS10012國際標準。
4.政策內容
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遵循法規要求及合於本公司業務目的,嚴禁一切非法或非屬業務目的之行為。
從事業務作業過程中僅於特定目的內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
僅在法律規定及本公司業務作業所須範圍蒐集最少之個人資料,並且不處理過多的個人資料。
應提供明確之管道讓個人資料當事人知悉其個人資訊將如何被使用及被誰使用的清楚資訊。
直接蒐集兒童(或未成年)個人資訊時,應確保採取適當保障措施。
僅處理與業務作業相關且適當的個人資料。
本著合法、公平、公正、公開的合理處置原則,進行蒐集、處理、利用必要之個人資料,且建立管理制度合理且適切的處理所取得之個人資料。
對於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建立個人資料檔案清冊並適當維護相關內容。
為保持個人資料正確性,依作業性質及個人資料當事人之請求,予以保持最新。
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僅在合乎法律或規定或特定目的內進行。
尊重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建立相關處理流程。
確保個人資料的正確性和安全性,應建立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
僅在合法及有適當保護的狀況下傳送個人資料至其他國家或地區。
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包含其他法規對於個人資料之相關要求。
持續發展及實施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工作,以確保政策得以落實。
識別內部與外部利害相關團體,以及其對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治理參與的程度。
確認相關人員在個人資料管理制度內職責及責任。
維護個人資料處理紀錄。
5.目標
強化人員個人資料保護認知。
避免個人資料檔案外洩。
確保符合法規與契約。
維護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
6.政策評估
本政策應每年進行審查評估,以反應法令、國際標準要求、技術及業務等最新情況,確保個人資料管理實務作業之有效性。
7.公佈與施行
本政策應經由公告程序,使人員了解個人資料管理政策之規定,俾利其遵循。
本政策陳請 召集人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